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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律”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研究
作者:hz阅读量:12802023-03-19 21:56:43
导读:本文是来自hz的网友投稿,由编辑发布关于“互联网+法律”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研究的内容介绍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创新创业教育摆在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战略位置。在此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应将创新创业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不仅要培养学生学习专业知识, 更要注重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既需要根植于法学基础教育,又需要融合多方面知识引导学生。为改革独立院校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在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孵化能力、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等方面构建有效途径,以期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一、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发展的约束

(一)创新创业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模糊

独立院校法学专业课堂教学往往更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相较于研究型大学,本应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联系更紧密。但创新创业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模糊,创新创业教育往往游离于专业培养方案之外,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学活动全凭个人经验把握,没有统一的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培养过程往往是比赛前突击准备,没有与专业课程体系衔接。

(二)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孵化能力较弱

在国家的大力倡导下,独立院校众创空间纷纷建立起来,免费的办公场所、教师的帮扶给学生创新创业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持。但是独立学院众创空间更侧重于理论学习,缺乏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对法律、税务、财务、项目管理、推广不熟悉,不利于大学生创业就业。

(三)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亟待提高

独立院校法学专业“双师型”人才较少,教师大多注重理论知识积累,对创新创业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较少,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意识有待提高。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师资专业较为单一,没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教师加入。在教师的教学考核、职称评定方面,创新创业考核方式单一,欠缺长效机制。

二、培育创新创业的外部环境

独立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还依赖于外部环境的影响。培育良好的文化环境、法律环境、技术环境,是独立院校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功的保证。

文化环境

文化环境主要包括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等。在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以创业为先,以创新为荣的观念。将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形成敢于创业,勇于创新的校园文化环境。

2、法律环境

法律环境对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至关重要。法学教育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效率的价值追求,给创新创业行为带来了秩序和安全,倡导了社会公德,抑制和疏导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正的校园秩序。

3、技术环境

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在大数据环境下,信息技术的革新影响了各行各业的发展,法学专业也不例外。裁判文书、庭审现场网络化,法律服务机器人上市,都挑战着传统的法律服务行业。法学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同样离不开各种电子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网络技术与法学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使法律服务的范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扩张。

三、教育质量内部管理机制

独立学院加强教育质量内部管理是促进应用型本科教育产生更多正外部性的重要途径。独立学院只有建立完善的教育质量内部管理机制,保证人才培养、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高质量,才能具备更多与办学合作伙伴博弈的“筹码”。人才培养是应用型本科教育最重要的社会职能,也是教育质量内部管理机制把控的核心环节。独立学院进行教育质量内部管理,首先要确保制定出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过程中,独立学院要与行业企业联动,深入产业、市场一线调研分析各个专业所对应岗位的知识和能力需求,明确人才培养的规格和目标,与行业企业共同制订具体的人才培养计划、方案和路径。人才培养方案出台以后,应向校内外公示,广泛征求学校师生、行业企业乃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学院在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还要高度重视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一方面,独立学院要组织校内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深入研讨,确立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核心条款,在细则上要积极听取师生群体的意见,发扬民主精神,体现教学管理多元协同的要求。另一方面,独立学院要强化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在相关制度执行过程中积极接受学校师生、校内外相关主体的监督。此外,构建教育质量内部管理机制,还需要独立学院进行严格的教学过程控制。教学控制的目的是为法学专业教育配置优秀的师资力量,为教学过程提供优质的课程资源,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创造优越的客观条件。通过进行严格的教学过程控制,建立健全质量考核制度,可以有效提升教育质量内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四、教育质量监督反馈机制

监督与反馈是法学教育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办学拥有众多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任何受到教育影响的主体,都应成为教育质量的监督者、反馈者。因此,在构建教育质量监督反馈机制过程中,应强化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独立学院应建立涵盖学校师生、家长、行业组织、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为主体的多元化教育质量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多主体参与的监督制度,增强独立学院教育质量监督机制的科学性。同时,独立学院还要积极构建多主体协同 的教育质量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将教育质量监督、管理、评价结果的及时反馈,实现学校育人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一方面,独立学院教育质量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各渠道的信息,如会议纪要、意见、报告、数据、访谈记录等,细致地进行梳理和总结,发现办学育人工作中的质量问题;另一方面,独立学院要畅通教育质量信息的反馈渠道,丰富反馈方式,要主动开通校长信箱、教育质量监督电话、院校官网留言板,设立教育质量监督反馈接待办公室,鼓励多主体积极参与校教育质量管理,及时反馈信息。

作者: 唐燕勤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课题“互联网+法律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人才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和提升机制研究(2021ZJY689)”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研究”(Y2021JG01)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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